一、“三支一扶”介绍
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八部门从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鼓励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一般为2-3年,工作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工作期满后,自主择业,择业期间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目前部分地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占编就业,在原岗位落实事业编,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对待。
支教计划是指到师资紧缺的基层义务教育学校从事支教服务;
支农计划主要是到乡镇或农技服务部门从事支农服务;
支医计划是到乡镇卫生院从事支医服务;
扶贫计划是到乡镇从事扶贫开发项目服务。
二、报名和考试
1.报名
一般各地在每年3-6月份发布招募公告,公布具体要求。报名入口在各省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网或者人才网,具体详见各省政策。
2.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河南省“三支一扶”考试公共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薪资待遇(源自河南省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一)薪资待遇情况
1.工作生活补贴标准
(1)专科生不低于2500元/月
(2)本科生不低于2600元/月
(3)研究生不低于2700元/月
2.安家费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3.“三支一扶”人员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可根据实际,按规定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四、期满政策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编制。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自愿留在服务单位的,在单位编制限额内,经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申报,同级编制、人社部门审核,在核定的事业单位编制内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并逐级上报编制、人社部门备案,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岗位、工资等相关待遇。如服务单位无编制空缺的,在本县(市、区)缺编事业单位范围内聘用。不再约定试用期。
2.职称评定。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在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3.公务员定向考录。每年拿出一定的岗位面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
4.事业单位专项吸纳。原服务单位(以及所在县、市、区范围内事业单位),有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可从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优秀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岗位人员中定向遴选。
5.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省辖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应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我省招募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实行定向招聘。
6.考研加分。“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为其保留入学资格。
7.工龄:“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8.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支医人员,凭服务地医疗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支医服务的,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